“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研究成果公报
发布时间: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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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立迁 助理研究员主持完成了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17年课题“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研究”(课题编号:GJK2017031)。

  课题组主要成员分别是教育部考试中心陈睿副研究员、教育部学信中心白丽新副研究员、天津大学教育学院闫广芬教授、西北师范大学副校长王顶明、天津大学教育学院王梅教授、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孙鹤副研究员、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董力毅副研究员、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胡伟力博士后、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孙颖教授。

  正文

  一、内容与方法

  本研究意在通过梳理中国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改革实践的成功经验,从选拔创新人才为视角,扎根于中国博士研究生教育实际,置身于国家新推出的博士生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中,以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精准理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创新人才选拔与评价机制,通过选取一批合适的案例样本进行质性分析,为我国全面意义上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撑。为切实将研究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博士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和改革创新出谋划策,改变经验性判断现状,本研究基于实际试点成效为基点,建立政策评价制度,通过开展科学论证,将试点成效结合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反馈到选拔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

  本研究重在破解阻碍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和推动器,意在建立健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切实发挥好招生也是培养人才的入口环节作用,经对生源质量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就选拔考核内容订立相应的标准与指南,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进行科学测量与监测评价。故而,将分两个层面进行探讨,一是基于已有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经验做法,围绕如何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更加聚焦围绕“创新人才培养”这个核心,进行制度层面的建构和学理层面的提升,将针对部分高校已开展的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作为案例进行个案研究并做出梳理探讨;二是将博士研究生招生置于更宏大、更体系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中,进行高质量内涵式重构,包括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经济社会需求、瞄准科学技术前沿、实施高水平奖助体系、开展深度国际化培养、健全全面质量保障体系、博士教育综合改革、新时代博士教育评价要求等,以系统性新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

  二、结论与对策

  主要有四项发现或结论:

  一是基于天津大学工作实践,参考清华大学等高校博士招生改革成功经验,自主开发了一套辅助于学科及导师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素质指南,并在部分博士招生单位推广应用。优秀的博士生具有一些共性的基本素质,这些素质对博士生的学习、成长成才起着关键的作用。在招生选拔阶段,加强对这些基本素质的考查,遴选出有潜质的考生是培养优秀博士生的前提和基础。拟定组织院系经验丰富的老师成立专家组,研究招收的优秀博士生应该具备哪些基本素质以及怎样进行有效考核。专家组成员通过研究国外著名高校博士生招生考察重点、方法,总结自己招收指导博士生的经验,经过多次研讨、梳理,归纳出了具有学术潜质的优秀博士生应该具备的一些共性素质,并提出了考察建议,以期为各学科选拔具有学术潜质的优秀博士生提供借鉴和帮助。

  二是系统开展转化研究,与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人才选拔与评价委员会等单位紧密合作,开展相关委托课题研究、资政建议等方式服务全国博士招生培养单位科学选拔博士研究生。将形成的“国家标准”以《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下达给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实践中加以落实、细化、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形成过程性数据,对其进行采集与处理、分析与挖掘,着重围绕分院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分学科人才选拔素质指南、招生过程与培养目标匹配性、招生计划科学动态调整与名额补充等几个重要专题,直观呈现博士研究生教育状态,积极服务于培养单位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从制度层面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进行梳理归纳,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如,提出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意见或成绩、初试成绩等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要注重对考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考察。充分考量学生是否拥有“提出新理论、开辟新领域、探索新路径”的潜质、是否能在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是否有潜力作出高水平原创成果,为不断丰富和发展科学体系作出贡献,复试专家应当对此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或成绩。鼓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积极探索对考生“科学家精神”潜质考查,并在复试中占用一定比例。

  三是开展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成效评价的常态监测评估,为多元主体价值判断和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当前,我国博士生教育正处于由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的变革时期,2019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指出在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方面,要加快“双一流”建设,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完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价体系。由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实施常态化监测评估,发挥好教育专家和数据专家两支队伍作用,在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等状态的变化过程进行可视化呈现等认知基础上,对培养单位在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践与改革创新中存在的异常和风险点进行质量预警,在提前做出警示的同时并对未来趋势做出发展预测,形成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完整分析报告,为包括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非政府部门、独立的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也包括高等学校、教师、学生、用人单位等在内的多元主体价值判断和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四是创新人才选拔理念研究。博士生招生并非一项纯粹的教育事务,博士生招生制度应与博士生培养过程及目标的诸多方面相适应,与政治学、文化学、社会学、管理学等领域也具有重要的交叉关联性。故而,“申请-考核”制相较普通招考制,在选拔理念上聚焦、回归到博士生教育的本质特征、创新实践、质量保障与评估、未来走向等方面,围绕如何能够建立起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营造“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的学术氛围,彰显博士生招生制度发挥出与后续创新人才培养无缝对接的制度优越性,并更加注重博士生教育质量评价重心向强化培养过程转变、日益重视以学生为本的增值评价转变相契合,加强与博士生培养、导师制度改革、人才选拔质量、创新型人才选拔规律、高等教育评价、科学研究评价、创新规律、师生关系、现代大学制度及治理体系等博士生教育热点领域和前沿主题,是博士生招生制度的完善与改革创新。

  三、成果与影响

  一是对国内外关于博士生招生的研究视角进行文献分析。国外侧重于微观研究,国内侧重于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并重,但研究目的均着眼于围绕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这个核心。运用文献计量学的诸多方法对SSCI和CSSCI数据库获取的题名为“博士生招生(选拔)”的相关文献进行关键词词频分析。梳理出当前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其一,博士招生选拔机制尚有待进一步完善,难以全面、综合评价考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对科研创新能力的考察亟待强化;其二,作为一项新的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高校、院系、导师及考生对该制度的参与推进程度仍显不足,制度改革缺乏相关的配套支撑;其三,作为一项科学性、规范性、综合性的博士生招生制度体系还不完备,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的问题探究。这部分主要基于中国学者研究的概念体系,国外多关注与创新力、创造能力方面的研究。对拔尖创新人才的探讨,多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入手,涉及内涵特征、教育模式、教学改革、体制机制、生态系统等方面,多集中于本科与研究生两个层次,其中本科阶段多以高校培养特区、实验区展开论述,研究生阶段则以产学研协同、联合培养以及围绕学术志趣开展的相关研究。

  三是通过对拔尖人才选拔内涵特征的把握,征询学科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开发一套辅助于学科及导师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素质指南。目前,该项内容已经进入初始框架设计阶段,阐明相关背景、意义,设计学术人才素质指标,推演学术人才素质与测量方法关系表,对学术素质测评方法给出合理化建议。博士生应当具有对学科发展的理想与热情,遴选博士生必须有探索的兴趣、创新的欲望,这也称为学术部门专业人士所必备的非智力因素。基于学术志趣和求知欲的内在动机不因外界的权力地位而消散,不断强化学术自主与自律。更重要的是,学术热情与兴趣维护了学术人的职业伦理,避免了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因而,应将非智力因素的考察作为博士生人才素质的重要和关键来看待。同时,可引入一些成熟的量表,如迪默等人学术科研动机量表,观测题项围绕“参与科研是因为研究本身具有吸引力和乐趣”和“乐于通过科学研究了解新事物”等。

  四是为切实将研究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博士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和改革创新出谋划策,改变过去教育研究与决策分离的现状,通过开展科学论证,将试点成效结合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反馈到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为我国全面意义上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撑。拟定围绕《教育部关于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总体情况介绍、申请阶段情况、考核阶段情况、规章制度、质量成效、特色举措、存在不足和改进思路等八个部分,将所在单位在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的理念思路举措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地总结梳理总结,对提交的所有总结报告进行文本分析和质性研究;同时,对我国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展系统深入的学理探究,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整合型研究思路,整体设计推出研究方案和框架,提炼形成监测评估(观测)点和外部质量保障体系。

  四、改进与完善

  一是应在课题的开展中着重把握研究主线,理顺博士生招生制度与拔尖创新型人才选拔机制之间的关系,把握研究的核心落脚点,实现博士生招生制度与博士生候选人的素质要求、博士生培养以及劳动力市场对拔尖创新型人才的需求贯穿一体化,提升博士生招生制度选拔潜在拔尖创新型人才的效度。

  二是如何能从实践中以及学理上对不同博士生招生制度及拔尖人才培养的优势与劣势进行总结或前瞻性的分析,尤其是可能出现问题的分析,使研究成果既有现实基础又有学理支持,服务于博士生招生与拔尖人才培养实际工作的同时,丰富博士生教育教学理论。

  三是素养或能力模型是当前的一个研究热点,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提出了各自的理论框架。而开发一套辅助于学科及导师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素质指南,这需要基于对能力的理论研究和测量分析基础之上,是一项挑战性相当大的工作,希望在研究团队中增加心理测量方面的专家,共同研究开发。

  四是在招生选拔机制方面,完善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多元专业考核方案,进一步下放招生自主权,引师生主体参与,着重分析导师在选拔过程中如何有效激发考生的活力,形成博士“审核”阶段中考察考生综合素质能力的辨识力,增强匹配度和个性化选才方面的研究,以持续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效。

  五是构建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为要。如何有效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强攻关创新,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此外,在全球化竞争的时代,我们怎样根据国家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需求,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和课程,使高校成为国家在全球竞争中关键引擎和资源库,为中国文化的国际交流与传播做出贡献。  

  五、成果统计一览表(请按下页的“课题组成果统计一览表”栏目填写完整)

  课题组成果统计一览表

  

  1.“成果形式”请注明为论文、编著、专著或教材

  2.“获奖情况”请填写政府颁发的、厅局级以上的奖励,奖项名称应与课题名称对应。

  3.“决策采纳”指被厅局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并附有基本材料和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