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制度下试点省市招生录取模式研究”成果公报
发布时间:2021-07-28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副研究员李立峰主持完成了国家教育考试2017年度重点课题“新高考制度下试点省市招生录取模式研究”(课题批准号:GJK2017018)。课题组主要成员为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李立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徐娜、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黄丽瑾。

  一.内容与方法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对招生录取改革做出了明确要求: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对此,上海和浙江作为新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积极探索并推行高校招生录取的新模式,上海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实行的是“院校专业组”的模式,而浙江的投档录取方案是“专业+院校”的模式。2017年是新方案落地实施的元年,也是新的投档录取模式实施的第一年,因此系统总结和研究新高考制度下两地招生录取新模式的落地实施、相关问题和对高校招生的重要影响等都是非常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这对第二批试点省份乃至后续试点省份新高考方案的推行也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意义。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是上海和浙江两个试点省份的招生录取模式,具体来说是合并批次的改革、投档录取模式的改革及相关问题等的研究。本课题重点对浙江和上海两地招生录取模式改革的方案、内涵和具体措施进行分析与对比研究,重点以2017年两地投档录取实施方案的实施效果、对高校招生的多种影响为研究重点,最后得出相关的研究结论并对两地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提出政策建议。课题的研究方法是文献法、理论分析法。

  二、结论与对策

  1. 高考录取批次改革的影响分析

  本科录取批次的合并打破高校间人为设置的壁垒,使得考生对高校的关注从分层引导到分类,有利于保护考生兴趣、发挥特长、坚定学科和专业方向,同时也有利于高校更加重视学科建设和专业培养,以办学特色吸引考生。合并本科批次也破除了高中学校盲目追求“一本率”的现象,引导高中学校牢固树立和践行素质教育价值导向,实现特色多样发展。从实践层面而言,受录取批次改革政策的影响,改革省份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也将发生改变;而考生可能受惠于本科分数线下降的利好,拥有更多的选择高校的机会。如果再考虑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是以专业优先还是院校优先的因素,高考批次改革就更为复杂纠结。在改革实践中,同样合并本科批次的情况下,上海选择了院校专业组的模式,浙江选择了“专业+院校”的模式。上海院校专业组的模式既放弃了高校分层的逻辑,也没有选择考生分段录取的逻辑;浙江“专业+院校”的模式放弃高校分层的逻辑而选择了将考生分段录取的逻辑。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两种模式都能实现考生和高校充分的双向选择权。但无论哪种模式都需从制度设计上防止“高分低就”等情况的出现。

  2. 上海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研究

  从上海高考改革三年推进的情况来看,院校专业组模式很好地适应了新高考改革的需求,在考生的选科组合和高校的科目要求之间成功地构建了一个核心枢纽。通过院校专业组这个核心枢纽,将制定高校专业录取标准的自主权交给高校,

       (1)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优势分析

  第一,院校专业组的模式促使高校自主制定专业录取标准,实质推进了高校招生自主权的落实。落实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一致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旋律和题中应有之义。高考改革之前的投档录取模式,是基于文理分科投档到校的模式,将高校的招生专业简单区分为文理两类,只有总分标准而没有选考科目要求的录取标准,这种过于粗略的二元划分更多地体现为院校的录取标准而非专业的录取标准,高校招生实践沦落为机械的“接生”行为,考生的专业志愿被迫让位于院校志愿,大大消解了高等教育的专业属性,明显地降低了考生素质结构与高校专业要求之间的匹配度。新高考改革之后,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录取模式使高校在拥有了更大自主权的同时也被赋予了更大的责任,突出表现为如何制定出科学的录取标准,谁能制定出科学的录取标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本质上就是高校学科专家制定并落实专业录取标准的权力。

  第二,院校专业组的模式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兼容性,完全能够适应高校类型各异、复杂多样的招生需求。院校专业组的模式在促进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同时,还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兼容性,完全能够适应类型各异高校的招生需求。高校可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学科内涵建设、大类招生改革和学科专业属性等因素自主地设置院校专业组。首先,高校既可以将所有相同科目要求的专业设置在一个专业组中,也可以根据招生专业的学科属性及学科大类分设为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招生实践表明,将优势学科单独设组的策略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树立了良好的标杆效应,是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合理设置院校专业组的成功典范。其次,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既可以是专业,也可以是专业大类,还可以是部分专业和部分专业大类混编的模式,具有极强的兼容性。再次,具有相同科目要求的专业既可以设置为一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每个专业单独设置为一个专业组。对院校专业组的模式来说,极端情况下如果每个专业都提出不同的科目要求,每个专业均可成为一个院校专业组,这就是按专业投档的浙江模式;即使每个专业的选考科目相同,院校仍可自主地选择将一个专业设置为一个专业组的模式

  第三,院校专业组的模式有利于引导学生加强职业生涯规划

  在“两依据一参考”的高考改革模式下,学生通过高中三年选择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通过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可以提前思考和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就此而言,院校专业组的模式将高中教育教学的改革和高校招生进行了有效关联。学生通过院校专业组的模式可以更好地了解招生院校及相关专业,审视各院校专业组的设置,从而更加明确自己的学科兴趣和未来的职业规划。

  3. 浙江专业平行志愿模式的分析

  (1)考生志愿填报与录取基本特点。第一,志愿填报率高。普通类三段平均志愿填报率为96.9%,其中一段志愿填报率达到99.6%。大约70%考生填报了60个以上的志愿。第二,志愿投档率高。普通类平均志愿投档率接近95.0%。其中,一段达到99.6%。二段达到92%,三段达到96%,远远高于往年的投档率。第三,志愿满足率高。事实上,投出率高也就意味着志愿满足率高。第一、二段上线填报了志愿但未能投档的考生人数,相比原高考相应批次明显减少;三段首轮投档后公办院校专业基本完成了招生。第四,考生的选考科目与高校设置的专业要求匹配度高,既满足了学生按生涯规划选课、升学的要求,也满足了高校的招生需要。第五,退档率低。由于是直接投档到专业,所以不存在“专业服从与否”的问题。这样,“不服从专业调剂而退档”的现象不复存在。

  (2)“专业+学校”投档录取模式的分析

  在新高考招生制度下,高校可以选择不同招生模式,自主确定是按专业还是按专业类招生录取;同时,高校还可以自主设置某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这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权力回归。尽管高等院校自身可能在专业选考科目设置方面尚需进一步提高科学性,同时不同高校在专业选考科目方面要求的差异直接增加了学生了解具体某一专业报考规定的复杂性,但将不同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交还给高校自身,终究是增加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

  客观而言,以前统一高考制度没有赋予考生充分选择权且以院校投档优先,生源竞争与生源危机对高校学科、专业的激活效应相对有限。尤其在公立高校,某一学科、专业一旦设置之后,即难以对其作撤消、停招处理,因为来自于学科、专业教师的阻力往往十分强大。即使某一学科、专业只能借助调剂招生,这种削减、停招处理也同样极为困难。在浙江新高考招生制度下,考生以“专业+学校”模式填报志愿,按专业(类)平行投档而且录取不分批次。高校各专业建设水平的差异将直接影响生源质量,部分“冷门”专业的招生可能面临挑战。随着院校投档优先发展到专业投档优先,过去学科、专业难以调整的困局可能迎来破解契机。在专业投档优先的制度设计下,热门专业拉动、带动冷门专业,进而为后者调剂生源的效应可能减弱,冷门学科、专业将可能遭遇基于考生专业选择而带来的冲击。“专业+学校”的平行志愿模式,有利于激活高校作为招生主体的主动性,并在高校学科、专业之间形成一种强劲的洗牌效应,这是浙江新高考招生改革的又一重要价值。

  4. 试点省市高考投档录取模式的分析与思考

  无论是浙江的投档到专业还是上海的院校专业组的模式,都是对基于院校平行志愿的改进与探索,是对基于选科制度在投档录取环节的重要尝试。两种投档录取模式各有利弊得失。

  浙江省专业平行志愿是在“院校平行志愿”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直接以“专业”作为基本投档单位。但是高校各投档分数的离散性,造成了高校盲目实施按类招生。浙江省新方案发布后,有些高校为了避免那些社会认可度不高,办学实力不强的专业出现生源“空挡”或投档分数的较大离散性,想与热门专业进行“捆绑”招生,因而实施按类招生。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院校需要切实建立起“按类招生、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体系。不仅需要建立各课程要素之间有助于开阔学生视野、发展学生创新能力的横向结构关系,还要考虑学科知识体系和纵向结构。其次,需要建立起体现学生自主权的大类内专业分流机制。完善需求供给机制,增强大类内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同时综合考虑学生的专业选择意愿和大类内资源配置状况,切实提高学生的专业满意度,以激发其学习的内驱力。再者,需要建立学业导师指导机制,引导学生理性选择课程和专业。导师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知识背景、学术能力以及学业规划、就业计划,通过面对面利用各种媒介定期沟通交流,指导学生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课程和专业,减少盲目性。

  上海院校专业组的分析与建议。第一、打造专业化的招生队伍,优化和完善院校专业组的设置。高考综合改革的制度设计充分考虑了个人成长、高校选才、社会发展的需求与联系,但将这一价值理念转化为实践行动缺依然任重道远,突出表现为高校招生机构依然存在主体责任薄弱、专业能力急需提升的问题。建立一支大规模、高素质、专业化的招生队伍,提升招考业务能力,进而科学设置院校专业组才能更好地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高校应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体系、专业招生目标与专业录取标准等,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优化和完善院校专业组的设置,将学科性质相近的专业或学科大类设置为同一院校专业组;同时还要考虑专业属性、学费标准、单科分数要求等诸多因素。

  第二,借鉴稳定匹配理论,改进和完善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录取模式。稳定匹配理论也叫盖尔—沙普利机制,稳定匹配理论真正实现了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双向选择,即便由于分数和名额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满足第一愿望,最后的录取结果也帕累托最优的。稳定匹配理论为解决我国招生录取机制改革中如何达成高校多样化与学生个性化发展之间的匹配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长远来看,借鉴和运用稳定匹配理论,针对院校专业组模式下专业调剂录取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招生录取平台的完善、招生录取规则的优化和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不断优化录取程序、录取标准和录取方式,更好地完善和优化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录取模式。

  三、成果与影响

  课题成果主要有4项,分别是论文3篇和研究报告1篇。论文1:院校专业组:高考投档录取模式的核心枢纽,《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20年第4期;论文2.高考制度的破立并举与改革发展,《中国考试》,2019年第6期;论文3:高考录取批次改革对高校及考生影响探析,《教育与考试》,2020年第1期。研究报告一篇:新高考制度下试点省市招生录取改革模式研究。

  论文发表后,引发教育考试领域的关注和讨论。特别是关于院校专业组的论文,部分成果已经被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采纳并正在稳步推进,关于高考录取批次改革的论文部分成果也被采纳并逐步融入改革实践中。

  四、改进与完善

  课题主要研究和分析了上海和浙江的投档录取模式,并对两种模式的利弊得失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但对第二批改革省份的具体投档录取方案及实践结果没有进行分析,同时对第三批改革省份也未涉及。未来改进与完善的方向是增加对第二批和第三批改革省份投档录取模式的分析。